招考信息备考资料试题题库分校动态|图书教材面授课程网校课程| 职位表试题库>直播|微信联系我们

  • 在线客服咨询
  • 当前位置:宣城人事考试网 > 事业单位 > 资格复审 >

    阅读模式

    2023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成绩、资格复审名单公示

    2023-03-21 13:09宣城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合肥猎头网

      宣城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合肥猎头网提供以下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信息:2023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成绩、资格复审名单公示,更多关于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招聘,安徽编外招聘,安徽招聘,事业单位资格复审的内容,请关注宣城事业单位招聘网/宣城人事考试网

    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优筛优选成绩公布、资格复审入围名单公示以及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一、优筛优选成绩公布 以及资格复审入围名单公示

      见附件。

      二、资格复审事项

      (一)资格复审人员:优筛优选入围人员

      (二)资格复审时间:2023年3月23日 上午 9:00-11:30

      (三)资格复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惠风府前广场1号楼8楼804室(包河区包河大道与乌鲁木齐路交口东北角)

      (四)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被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环节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相应的资格证书和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教育部学信网下载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明细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若本人不能亲自前来办理,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但必须由考生本人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需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和考生资格复审所需要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不予发放面试通知书。

      (五)递补事项

      资格复审后,若面试人数出现空额的,将按优筛优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一次,递补人员,另行通知。

      递补时间:2023年3月23日 下午 14:00-16:00

      递补地点:合肥市包河区惠风府前广场1号楼8楼804室(包河区包河大道与乌鲁木齐路交口东北角)

      三、面试事项

      (一)面试对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面试日期:2023年3月24日(周五)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数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5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四)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携带面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参加面试。因故未能按时参加面试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所空名额不再递补。

      四、其它注意事项

      建议相关人员乘坐私人交通工具往返参加资格复审和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候考期间全程要求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注意交通安全。

      附件: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公开招聘编外人员优筛优选成绩公布及资格复审入围名单

      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

      2023年3月21日

      原文标题: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优筛优选成绩公布、资格复审入围名单公示以及资格复审、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合肥猎头网(原链接MD5:d0d4c6e36db8a27b3e662c842486a05c)

      以上是2023安徽省教育宣传中心招聘编外人员成绩、资格复审名单公示的全部内容,更多2023宣城事业单位资格复审信息请加事业单位考试群事业单位考试群,及关注宣城事业单位招聘网宣城人事考试网

    (编辑:sunmiaomiao)

    有疑惑?在线客服帮你

    公告什么时候出?

    报考条件是否符合?

    公考小白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怎么领取?

    考试工具砖题库练题

    最新招考
    照片调整
    直播讲座
    职位查询
    真 题 库
    时政热点
    每日一练
    砖 题 库
    首页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返回顶部
    京ICP备11028696号-11 京ICP证130150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147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