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宣城广德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招聘8人公告
2021-04-08 09:35宣城卫生人才网 来源:广德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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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广德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和广德县政府《关于印发广德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政办〔2017〕6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紧缺现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8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本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0周岁以下”为“1990年4月19日(含)后出生”,“35周岁以下”为“1985年4月19日(含)后出生”,“40周岁以下”为“1980年4月19日(含)后出生”,“45周岁以下”为“1975年4月19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计划(岗位)等信息于2021年4月8日起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www.guangde.gov.cn)网站发布,后续相关信息将陆续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发布。(路径:广德市人民政府网-通知公告)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及方式: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方式,每位考生只能选取一种报名方式且仅能报考一个岗位。
现场报名时间:在2021年4月19日至4月23日(工作时间:早上8点-12点,下午2:30-5:30)内至广德市卫健委五楼科教人事科(广德市新政务区爱民路广德市卫健委)报名。
网络报名时间:2021年4月19日8点至4月23日17:30(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逾期不受理)。邮箱地址:gdwjrsk@163.com。
报考人员登录广德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并填写报名表,附本人电子照片(单色背景的正面、免冠近期清晰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须能反映本人特征。完整填写表格后,按照姓名+招聘岗位代码命名,发送至广德市卫健委科教人事科邮箱gdwjrsk@163.com。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报名不收取费用。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广德市卫健委负责,审查地点设在市卫健委科教人事科。资格审查时间为2021年4月26日8:00至4月28日17:00。逾期未到现场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
报名者应提供招聘公告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取得毕业证之后提供,如无法在规定时间提供毕业证的,取消其聘用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试
根据报名资格审查情况,确定考试方式。
1.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低于3:1(含)的情况下,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2.资格初审合格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比例超过3:1,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2:1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若等于或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直接确定为面试人选。
具体考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笔试、面试均采取百分制,满分100分。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主要考核考生专业知识素养。考试不指定参考用书和资料。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或者少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划定及格分数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环节。
3、成绩合成
(1)考试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面试最终成绩即为总成绩。
(2)考试采取笔试加面试进行的,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合成确定,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并在广德市人民政府网上公布(如最终成绩相同,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的,则另行加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的,以笔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递补人员的确定照此规定执行。
(四)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广德市卫健委统一负责,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与市卫健委参照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有关考察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广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六)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履行报批手续。对有反映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1年7月30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聘用的2020年和2021年的本、专科毕业生须在3年内分别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予以辞退。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6028644(广德市卫健委科教人事科)
监督举报电话:0563-6817580(广德市纪委驻市卫健委纪检监察组)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别提醒: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的,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附件:1、广德市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表
2、广德市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岗位条件一览表
3、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4、2021年广德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招聘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广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4月8日
广德市202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报名表
姓 名 | 身份证号 | ||||||
性 别 | 民 族 | ||||||
出生日期 | 婚姻状况 | ||||||
政治面貌 | 出生地 | ||||||
学 历 | 户口所在地 | ||||||
学 位 | 报考岗位代码 | ||||||
报考单位 | 报考岗位 | ||||||
所学专业 | 所学专业毕业院校 | ||||||
通讯地址 | 家庭详细地址 | ||||||
手机号码 | 固定电话 | 邮政编码 | |||||
专业证书、有何特长 | |||||||
个人简历 | |||||||
奖惩情况 | |||||||
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 | |||||||
诚信承诺 | 本人承诺上述报名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责任自负! | ||||||
承诺人(签名): | |||||||
备注 | |||||||
说明: | |||||||
1.请报考者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后如实准确填写。报考者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的,由聘用主管机关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 |||||||
2.“直系亲属及主要社会关系”包括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 | |||||||
3.个人简历从高中填写至当前,间断3个月以上必须有说明。 |
2021年度广德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数量、条件一览表
序号 | 主管部门 | 招聘单位 | 单位类别 |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岗位条件和要求 | 咨询电话 | 备注 | ||||
专业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其他 | |||||||||
1 | 广德市卫健委 | 邱村镇中心卫生院 | 公益一类 | 专业技术岗 | 2021001 | 4 | 专科专业: 临床医学(620101K)、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专业: 临床医学(1002) | 专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2020年、2021毕业生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 | 0563-6028644 | ||
2 | 广德市卫健委 | 誓节镇中心卫生院 | 公益一类 | 专业技术岗 | 2021002 | 3 | 专科专业: 临床医学(620101K)、 本科专业:临床医学(100201K)、 研究生专业: 临床医学(1002) | 专科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具备执业医师职称放宽至40周岁以下;具备中级职称的放宽至45周岁以下 | 2020年、2021毕业生或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质 | 0563-6028644 | ||
3 | 广德市卫健委 | 誓节镇中心卫生院 | 公益一类 | 专业技术岗 | 2021003 | 1 | 专科专业: 医学检验技术(620401)、 本科专业: 医学检验技术(101001)、 研究生专业: 临床检验诊断学(100208) | 专科及以上 | 30周岁以下 | 检验士以上资质 | 0563-6028644 | ||
合 计 | 8 |
附件3:
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1.考生报名时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徽健康码(以下简称“安康码”)。报名后应持续关注“安康码”状态并保持通讯畅通。“红码”、“黄码”考生应咨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按要求通过每日健康打卡、持码人申诉、隔离观察无异常、核酸检测等方式,在考试前转为“绿码”。“安康码”绿码且体温正常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2.考生应从考试日前14天开始,启动体温监测,按照“一日一测,异常情况随时报”的疫情报告制度,及时将异常情况报告所在单位或社区防疫部门。
3.考试日前14天内,考生应尽量避免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行、居住;尽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区域人员接触;尽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
4.考生在备考过程中,要做好自我防护,注意个人卫生,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避免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考试当天要采取合适的出行方式前往考点,与他人保持安全间距。
5.考试前未完成转码的少数“红码”、“黄码”考生,考试机构暂不提供打印准考证服务。考生与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联系后,可于考试当天直接前往指定考点,出示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等材料,如实报告近期接触史、旅行史等情况,并作出书面承诺,经核验后安排在隔离考场进行考试。
6.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并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风险等级和防控要求科学佩戴口罩。在考点入场及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7.考生应至少提前40分钟到达考点。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超过37.3'C,需现场接受2次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确属发热的考生须如实报告近14天的旅居史、接触史及健康状况,并作出书面承诺后,通过专用通道进入隔离考场参加考试。
8.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的考生,应服从考试工作人员安排,立即转移到隔离考场继续考试。
9.考试过程中,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接受健康检测或需要转.移到隔离考场而耽误的考试时间不予补充。
10.考试期间,考生要自觉维护考试秩序,与其他考生保持安全防控距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考试结束后按规定有序离场。所有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须由现场医护人员根据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进行检测诊断后方可离开。
11.考生报名时要认真阅读本须知,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并自愿承担相关责任。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4:
2021年广德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招聘考试考生健康承诺书
姓名:性别: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本人是参加2021年广德市基层卫生医疗机构招聘考试的考生,我已阅读并了解本次考试考前提醒、疫情防控等要求,并且在考前14天内按要求测量体温、未去过中高风险区。经本人同意,郑重承诺以下事项:
1、本人健康状况监测表中所记录的考前14天内的健康状况均属实。
2、本人充分理解并遵守考试期间考点各项防疫安全要求。
3、本人考试当天自行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提前抵达考点。
4、本人接受并如实回答以下流行病学调查,保证所填报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天数 | 日期 | 体温℃ | 本人及家人是否有 发热、咳嗽等症状 | 是否接触境外人员或 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 所在城市 | ||
第1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
第2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
第3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
第4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
第5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
第6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
第7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
第8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
第9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
第10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
第11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
第12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
第13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
第14 天 | 月日 | 否□ | 是□ | 否□ | 是□ |
备注:考生于考试当日将承诺书交给考场监考人员。
本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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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sunmiaomia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