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滁州明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管乡用”招聘28人公告
2019-06-24 16:24宣城事业单位招聘网 来源:明光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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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明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管乡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17〕6号),省人社厅、省编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才“县管乡用”机制的意见(试行)》(皖人社发〔2017〕17号),现就2019年明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管乡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经明光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明光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2019年明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管乡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8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招聘公告于2019年6月24日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人民医院网、明光市中医院网、明光发布等相关媒体上统一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3年 7 月3日(含)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明光市卫健委系统在编人员;
(四)现役军人;
(五)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六)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七)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八)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网络报名
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人事考试网(https://exam.east-hr.com),报名时间为2019年7月3日09:00至7月9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一)报考职位查询。此次公开招聘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等信息详见附件1:《2019年明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管乡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
(二)提交报考申请。考生登录人事考试网进行报名,填写《2019年明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管乡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阅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jpg格式,尺寸为295×413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如有变更,要及时告知)。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不符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由招聘主管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报考人员报名后,7月10日16:00前可随时登录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卫健委组织人员对照招聘条件逐人进行网上审核。通过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审查的,在7月10日16:00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四)缴纳笔试费用。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应于7月11日16:00前登录报名系统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进行报名确认(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根据安徽省物价局、安徽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缴纳笔试考试费用(两科共计90元)。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此类人员报名后,先进行网上确认和网上缴费。7月11日至12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和所需证明材料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607384406@qq.com。(邮件名格式规范填写为:减免笔试费用材料+姓名),明光市卫健委据此办理笔试费用减免手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五)笔试开考比例。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经明光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核准研究同意的特殊岗位,可按2:1比例开考。被取消招聘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 7月12日上午08 :00-11: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不愿改报的,考试费用将在考试结束后退回其缴费账户。
五、统一考试
(一)笔试科目、内容
笔试科目为《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基础知识》内容为各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专业知识》为各专业相关知识,考试时间90分钟,分值100分。
(二)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
7月21日08:30—10:00《基础知识》
10:30—12:00《专业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明光市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计算:笔试成绩为《基础知识》(占30%)与《专业知识》(占70%)合成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合成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本次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三)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可于7月19日至20日从人事考试网(https://exam.east-hr.com)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考试时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证件(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进入考场。
(2)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明光市政府网、明光市人民医院网、明光市中医院网、明光发布等相关媒体上公布。
(四)加分因素
经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任职两年以上年度考核称职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人员,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符合以上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兑现加分政策。报名时须下载填写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并于2019年7月11日至12日期间,将报名资格审查表、所需证明材料和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拍照后发送至电子邮箱1607384406@qq.com。(邮件名格式规范填写为:“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认定材料+姓名)。“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两年或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在笔试成绩合成前每科加两分。
六、资格复审
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各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人事考试网(https://exam.east-hr.com)下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执业(职称)资格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若本人不能前来,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考生本人须向被委托人提供书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中:
(1)属全日制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的,还须提供本人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9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还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9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书面承诺等材料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证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要求相关资格证书(证件)正在办理的,可凭发证单位出具的“已具备资格,证书正在办理中”书面证明办理资格复审,至2019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资格证书(证件)的,或证书(证件)与证明材料不一致或不符合招聘要求的,取消聘用资格。
(3)2019年服务期满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供证书(鉴定表)或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附件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情况登记表》一份。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
七、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面试工作由明光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面试人员的确定。按照考生笔试合成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3.面试的形式和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具体办法在招聘单位面试实施方案中 公布。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聘用。
4.面试时间及信息查询。面试实施方案及相关信息在明光市政府网、市人民医院网、市中医院网等相关媒体上公布。内容包括:招聘岗位及数量、面试程序与规则、面试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八、考试成绩合成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为笔试合成成绩(占70%)与面试成绩(占30%)合成成绩,考试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公布。按照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被考察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笔试总成绩仍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低排序。再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九、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明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明光市纪检监察机关全程监督。体检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后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十、公示和聘用
经市公开招聘明光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履行聘用报批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县管乡用”人才招聘聘用人员,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纳入乡镇卫生院编制内管理,享受所在基层单位岗位相关政策待遇。自聘用之日起,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连续在岗服务满3年后,大专学历满5年后,根据医共体牵头医院工作需要,结合本人意愿,经考核合格,可择优选聘到医共体牵头医院工作。
十一、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8092890。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明光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0-8092891。
附件:1.2019年明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管乡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3.2019年明光市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管乡用”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计划表.xlsx
明光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 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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